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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移交检察院需什么证据

时间:2025.12.2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87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开设赌场罪移交检察院需围绕主体身份、主观故意、客观行为、犯罪结果、言词与电子证据这几类形成完整证据链,且证据要符合相关要求并相互印证。
法律解析:
开设赌场罪的认定需多方面证据支撑。
主体身份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单位犯罪还需明确相关责任认定
主观故意证据能证实嫌疑人对开设赌场行为的明知。
客观行为证据区分实体赌场和网络赌场,全面展现其运营情况。
犯罪结果证据通过赌资流水、抽头渔利、参赌人数等反映犯罪危害。
言词与电子证据则从不同角度补充说明。
这些证据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相互印证形成完整闭环,才能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若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案情回顾:

小许被指控开设赌场罪,警方围绕犯罪构成要件收集各类证据。收集主体身份证据证实小许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主观故意证据方面,从小许供述、合作协议等找其明知开设赌场仍实施的证据;客观行为证据涵盖实体赌场勘验笔录等及网络赌场相关数据等;犯罪结果证据有赌资流水、抽头渔利证据等;还有言词与电子证据。现面临是否能形成完整证据链移交检察院的争议。

案情分析:

1、需审查主体身份证据是否充分证实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若涉及单位犯罪,相关单位信息及决策层责任认定证据是否完备。
2、对于主观故意证据,要判断嫌疑人供述、合作协议等内容能否有力证明其明知行为系开设赌场。
3、客观行为证据中,实体赌场和网络赌场的各类证据是否符合要求,运营管理证据能否证实组织架构等情况。
4、犯罪结果证据的赌资流水、抽头渔利及参赌人数证据是否准确、相互印证。
5、言词与电子证据是否符合“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能否与其他证据共同形成完整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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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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