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管辖权异议裁定生效后,若裁定异议成立,受诉法院要立刻将案件移送给有
管辖权的法院。
接收法院若认为自己无管辖权,不能自行移送,需报上级法院
指定管辖。
2.若裁定异议不成立,案件继续在原受诉法院审理。
3.
当事人不服裁定,可在裁定送达十日内上诉。
上诉期间原裁定不生效,案件审理中止。
4.
二审结果出来后依结果执行。
移送案件时受诉法院要及时移交全部
案卷材料。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李
合同纠纷一案,小李在提交
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案件应由其他法院
管辖。原受诉法院经审查作出管辖权异议裁定。小朱对该裁定不服,认为应在原受诉法院审理。小朱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间案件审理中止。
案情分析:1、若原受诉法院裁定异议成立,应立即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接收移送的法院若认为自身无管辖权,不得自行移送,需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若原受诉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案件本应继续在原受诉法院审理,但因小朱上诉,原裁定暂不生效。待二审法院作出裁定后依结果执行:若二审维持异议成立裁定,原法院移送案件;若维持异议不成立裁定,原法院恢复审理;若二审
改判,则按改判结果执行。且移送案件时受诉法院应及时移交全部案卷材料,不得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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