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债权赠与一般不需要
债务人同意,这和
债权转让的规则存在区别。
债权转让时需通知债务人,未通知的情况下,该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
法律效力;
而债权赠与属于债权的无偿让渡,不属于转让行为。
债权赠与中,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
赠与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即可成立并生效,受赠人可基于此合同获得该债权。
为避免后续
纠纷,建议及时告知债务人债权已赠与他人,让其向受赠人履行
债务,但通知并非债权赠与
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案情回顾:小朱对小李享有到期债权,小朱与小胡签订书面合同,将该债权无偿赠与小胡,双方签字确认后,小朱未通知小李债权赠与事宜。随后小胡向小李主张债权,小李以未征得其同意且未收到通知为由,拒绝向小胡履行债务,双方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债权赠与无需债务人同意。债权赠与属于债权的无偿让渡,并非转让,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赠与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合法,合同即成立生效。本案中小朱与小胡的赠与合同有效,小李以未同意为由拒绝履行债务无法律依据。
2、通知债务人并非债权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债权赠与无需按债权转让的规定将通知债务人作为生效前提,但为避免纠纷建议及时通知。本案中小胡有权基于有效赠与合同向小李主张债权,小李不能以未收到通知为由拒绝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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