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不单纯以挪用时间长短为准,需结合用途、数额等因素综合判断。
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达到三万元即构成
犯罪,不受挪用时长及是否归还的限制。
若用于营利活动,数额五万元以上就构成犯罪,无需满足三个月的时间条件。
若用于其他个人用途,需同时满足数额五万元以上且超过三个月未还这两个条件才构成犯罪。
实际案件中要全面考量各细节,确保对是否构成该罪作出准确认定。
案情回顾:小何系某事业单位财务人员,
利用职务便利三次挪用单位公款共计十二万元。其中三万元用于
网络赌博,五万元转入股票账户炒股,四万元用于个人医疗开支。挪用一个月后,小何归还医疗开支的四万元,但赌博和炒股款项未还。单位审计发现问题,小何主张医疗款已还且时间短不应
追责,双方就其行为是否全部构成挪用公款罪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何挪用三万元用于网络赌博这一非法活动,数额达三万元,依照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限制,构成挪用公款罪。
2、小何挪用五万元用于炒股这一营利活动,数额达五万元,属于
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形,即使未明确挪用时间,也构成挪用公款罪。
3、小何挪用四万元用于个人医疗开支,虽归个人使用,但数额未达五万元且在一个月内归还,未超过三个月,该部分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