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人
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有申请受理、审查、协商、决定、救济等要点。
法律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可书面或口头向作为
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申请赔偿,法院7日内决定是否
立案。
自赔案件由司法赔偿业务部门办理,会全面审查,必要时调查取证。
法院能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等协商。
法院需在收到申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决定,赔偿则制作决定书,不赔偿要说明理由。
若赔偿请求人对决定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决定。
了解这些规定,能让赔偿请求人清楚自赔案件流程。
若遇到相关自赔案件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小朱因法院的执行行为导致其财产受损,向该法院提出
国家赔偿申请。他既提交了书面申请,也进行了口头说明。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却未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之后司法赔偿业务部门虽进行了审查,但未全面调查取证。在协商环节,法院未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与小朱就赔偿方式等进行协商。两个月期满,法院作出不予赔偿决定,却未说明理由。小朱对此不服,欲寻求救济。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赔偿请求人提出申请后,法院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本案法院未遵守此时间规定,程序
违法。
2、自赔案件审查时应全面审查,必要时调查取证,本案法院未全面调查,不符合规定。
3、法院在协商时需遵循自愿、合法原则,本案未遵循该原则。
4、法院作出不予赔偿决定应说明理由,本案未说明,存在错误。
5、小朱对决定不服,有权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