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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房屋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5.09.26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886人
律师解析:
1.搬迁房屋补偿无统一标准,按相关法规确定。
国有土地房屋补偿含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及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房屋价值由专业机构评估。
2.集体土地房屋搬迁有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涵盖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价值。
3.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定标准,若对补偿不满,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复议或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的房屋面临搬迁,征收方告知这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方案里,被征收房屋价值按其自行估算确定,且未提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小朱认为应按专业评估确定房屋价值,并且自己经营的店铺因征收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理应得到补偿。双方就补偿标准产生争议,小朱不满征收方方案,与征收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征收方自行估算确定房屋价值不符合规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属于法定补偿内容,征收方未给予该项补偿不合理。
3、小朱对补偿标准不满,在与征收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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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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