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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医方如何举证

时间:2025.09.22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1020人
律师解析:
1.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中,医方举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和特殊规定。
若患方要求医疗机构赔偿,医方否认时,要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且自身无医疗过错
2.医方可提供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志等,证明诊疗合规;
提供操作、护理记录,说明治疗合理必要。
3.涉及医疗鉴定,医方应配合,提供材料、陈述意见,用鉴定结论自证。
4.医方要证明已尽说明义务并获书面同意,紧急情况无法取得时,需证明符合紧急救治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治疗后病情未好转反而加重。小朱认为是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自己受到损害,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则否认自身存在过错,双方就医院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小朱主张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否认,此时医院需对其医疗行为与小朱的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医院可通过提供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志等证明诊疗过程符合规范,提供医疗操作记录、护理记录等说明治疗措施合理必要。若涉及医疗鉴定,医院应配合鉴定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并陈述意见,以鉴定结论证明自身无过错或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同时,医院还需证明已尽到说明义务、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书面同意,若因紧急情况无法取得同意,需证明符合相关紧急救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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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相银律师

浙江圣银律师事务所

强相银律师系浙江圣银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担任杭州市律师协会首届医药健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侵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并购与投资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杭州市下城区“法护创客”公益律师顾问团律师(五成员之一)、杭州市新联会律师行业分会委员、杭州《都市快报》律师团成员等职务。 毕业于国内著名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法学院法律专业,民商法研究生学力,具有法学和医学双重教育背景,获得医疗从业资质和律师资格证书。 2000年毕业后长期在临床一线工作,0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0余年,在处理医疗纠纷、医疗美容纠纷、养老、医药健康等相关产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 主要执业领域:医疗纠纷、大健康产业。 部分案例分享: 1、2012年承办“全国制售假药第一大案”,担任被告人吴某某的辩护人,辩护意见当庭获得法庭采纳,被告人或者从轻处罚,于判决书生效当月刑满释放。 此案报道于《法治与经济》杂志2012年1上旬(总第298期)、《钱江晚报》2012年12月25日版、《腾讯新闻》同期报道; 2、2013年底,受杭州市下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新《刑事诉讼法》生效后杭州下城区第一例强制医疗案,作为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典型案例,法院、检察院多部门人员参加旁听学习,代理人意见获得法庭和家属的一致认同。 3、周某某诉杭州某某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伪造签字,获得全额赔偿; 4、参加政协代表徐某某与金华某某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调解,经过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即日到位; 5、袁某某诉浙江省某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经深入分析病历,结合法律和医学专业知识,切中院方要害,全额要回数十万元医院费; 6、黄某某三人诉浙江省某某中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获得胜诉,家属获得赔偿几十万元; 7、李某某诉杭州某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伦理道德与法律的较量,成经典案例; 8、丁某某诉杭州某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成示教案例,律师提示:妇女儿童权益更需保障,医疗高风险区更需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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