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主体:
抗税罪主体为负有纳税、
代扣代缴或代收
代缴义务的个人,单位不构成此罪。
2.主观方面:
需故意为之,即明知要纳税,还以
暴力、威胁手段拒缴,否则不构成
犯罪。
3.客体:
既侵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又侵犯税务人员人身权利。
4.客观方面:
违反税收
法规,用暴力强制、打击税务人员,或用威胁进行精神强制,拒不缴税。
犯抗税罪,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或
拘役,处拒缴税款1-5倍
罚金;
情节严重判3-7年有期,罚金相同。
案情回顾:小朱是个体工商户,负有纳税义务。税务人员依法向其征
收税款时,小朱明知应当纳税,却故意采用暴力手段,对税务人员进行身体打击,抗拒缴纳税款。税务人员多次劝说无果,小朱的行为既影响了国家税收管理制度,也侵犯了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案情分析:1、从主体来看,小朱作为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符合抗税罪的主体要求,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小朱是适格主体。
2、主观方面,小朱明知应当纳税,却故意以暴力抗拒,具有抗税的故意和目的,符合抗税罪主观方面要件。
3、客体上,小朱的行为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侵犯了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符合抗税罪客体要件。
4、客观方面,小朱以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对税务人员身体实行强制打击,符合抗税罪客观方面表现。按照《
刑法》规定,小朱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若情节严重,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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