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约定计算:
合同里若有
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就按此计算。
像约定每
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一定比例付
违约金,就用该比例乘以逾期天数得出损失。
2.法定计算:
没约定时,损失
赔偿额等同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
履行合同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缔约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
如
卖方违约不交货,买方转售预期利润属
可得利益损失,且要在卖方可预见范围。
计算时需用财务报表、合同等证明损失大小。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朱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许向小朱供应一批货物,若小许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然而,小许因自身原因逾期10天交货。小朱认为应按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小许却觉得
违约金过高,主张按小朱实际损失赔偿,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本案中合同明确约定了因违约产生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即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按照法律规定,应按照此约定计算小许逾期交货给小朱造成的损失。
2、若合同
未约定损失赔偿额计算方式,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并且,主张损失的一方需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损失大小,如财务报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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