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医疗
赔偿标准计算不看具体年份,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统计年度数据为准,“上一年度”指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2.
赔偿项目计算:
医疗费按实际花费赔;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
残疾、
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标准算;
被
扶养人生活费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算。
案情回顾:小许在一次
医疗事故中受伤。治疗结束后,小许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小许认为应按照事故发生时的统计数据计算
赔偿金额,而医院则主张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数据计算。双方就赔偿标准计算依据产生争议,各执一词,最终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医疗赔偿标准的计算并非依据事故发生的具体年份,而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统计数据为准,这里的“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所以医院主张按此标准计算赔偿有法律依据。
2、对于赔偿项目,医疗费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赔偿;若小许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则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若涉及
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应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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