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经营者存在
欺诈行为,
消费者可要求增加
赔偿损失,
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若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
赔偿。
若法律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2.若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有缺陷仍提供,导致消费者或其他
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受害人可要求赔偿损失,还能要求不超过所受损失两倍的
惩罚性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标价500元的加湿器,使用后发现该加湿器的实际性能与商家宣传严重不符,存在明显夸大功效的情况,小朱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同时,小胡在该商场购买了一款食品,食用后出现严重身体不适,经检测该食品存在质量缺陷,商场明知该食品有问题仍在售卖。小朱和小胡都要求商场给予赔偿,商场则认为自己不存在
欺诈和故意售卖缺陷商品的情况,拒绝赔偿。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的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小朱购买加湿器价款为500元,
三倍赔偿为1500元,商场应向小朱支付1500元赔偿。
2、对于小胡的情况,商场明知食品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小胡健康严重损害,小胡有权要求商场依照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小胡所受实际损失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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