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欠款
追诉期即
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知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像合同还款日期到了,欠款人没还钱,就从这日起算三年。
2.若
债权人在这期间书面
催款、
起诉等向
债务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会中断,之后重新计算。
3.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建议有欠款及时主张权利,以免超时效丧失
胜诉权。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
签订合同,约定了还款日期。还款日期到后,小胡未还钱。三年诉讼时效快到期时,小朱一直未向小胡主张权利。但在临近三年时,小朱突然拿出一份书面催款函,称之前曾向小胡书面催款,诉讼时效应中断重新计算,小胡则否认收到过催款函,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合同
欠款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本案中若小朱无催款行为,从还款日期到后起算三年,诉讼时效到期小朱将可能丧失胜诉权。
2、若债权人通过书面催款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但小朱虽称书面催款,小胡否认收到,若小朱无法证明已书面催款,诉讼时效不会中断,仍按原时间计算;若能证明,则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同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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