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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子给孩子未过户咋办

时间:2025.08.1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27人
律师解析:
1.夫妻离婚约定房子给孩子却未过户有法律风险,因为房屋产权按登记定归属,没过户所有权就没转移。
2.不过户时,赠与人在过户前能行使撤销权,但公证或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即使没过户也对双方有约束力。
3.为保障孩子权益,应尽快过户。
可先协商一起去登记部门办,协商不成可起诉,凭判决让对方配合,让孩子拿到产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二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同所有的房子赠与孩子小许,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小朱反悔,不想把房子给小许,认为房子未过户自己有权撤销赠与。小丽则坚持按照离婚协议执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未过户则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小朱和小丽虽约定将房子给小许,但未过户,所以房屋所有权仍在二人名下。
2、赠与人在房产过户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但因该赠与约定在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中,且已办理离婚登记,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小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3、为保障小许的权益,小丽可先与小朱协商,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若协商不成,小丽可向法院起诉,凭借生效判决要求小朱配合过户,使房屋产权顺利归小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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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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