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诉讼管辖精选解答 > 法院管辖权异议是如何处理

法院管辖权异议是如何处理

时间:2025.08.07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1272人
律师解析:
1.当事人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十五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2.法院审查后,异议成立就移送案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不成立则驳回。
3.当事人若对裁定不服,可在送达裁定十日内上诉,二审终审
4.审查管辖权异议时,诉讼程序一般中止,确定管辖权后恢复。
5.未在规定时间提异议,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除外。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小胡要求偿还借款,小胡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件不应由受诉法院管辖。受诉法院对异议进行审查,裁定驳回小胡的管辖权异议。小胡对该裁定不服,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小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符合程序。
2、法院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后作出裁定,小胡对裁定不服有权在规定时间内上诉,二审法院会作出终审裁定。在管辖权异议审查期间,诉讼程序通常会中止,待管辖权确定后再恢复。若小胡未在规定期间提出异议,除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外,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