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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发信息威胁去单位怎么办

时间:2025.08.06 标签: 损害赔偿 名誉毁谤 阅读:1117人
律师解析:
1.原配发信息威胁到单位,已涉嫌侵犯人身权利和名誉权
应留存威胁信息作证据
2.尝试与原配沟通,表明其行为违法且不合理,要求停止威胁。
3.沟通无果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严重的可拘留、罚款。
4.也能民事诉讼,要求原配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有损失可索赔。
遇此情况别慌,用法律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与有配偶者发生情感纠葛,原配小丽得知后,通过发信息威胁小朱要去其单位闹事。小朱认为小丽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利和名誉权,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朱不知如何应对小丽的威胁。

案情分析:

1、小丽发信息威胁小朱去单位的行为涉嫌侵权,侵犯了小朱的人身权利和名誉权等。小朱应留存好这些威胁信息作为证据。
2、小朱可先尝试与小丽沟通,明确告知其行为违法且不合理,要求其停止威胁。若沟通无果,小朱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小丽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处以拘留、罚款等。
3、小朱也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小丽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若因威胁行为给小朱造成了实际损失,还可要求小丽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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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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