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仅
婚外情生子不一定构成
重婚罪。
重婚罪关键看是否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如果只是婚外情生子,但未和他人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不算重婚罪,只是违背道德。
3.若和他人登记
结婚,或虽未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便没生子也可能构成重婚罪。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是合法夫妻。然而,小朱在
婚姻存续期间与小胡发展出婚外情,二人还育有一个孩子。小丽发现此事后,认为小朱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向法院提起
刑事自诉。但小朱辩称他与小胡只是有了孩子,并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关键在于是否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以及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本案中,虽然小朱与小胡育有孩子,但如果小朱未与小胡登记结婚,且没有
证据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仅生育孩子这一事实,不能直接认定小朱构成重婚罪。
2、小丽若要让小朱承担重婚罪的
刑事责任,需要进一步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朱与小胡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否则法院难以支持小丽的诉求。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