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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借给对方钱能要回来吗

时间:2026.11.01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086人
律师解析:
同居期间借给对方钱,大多情况下能要回来。因为从法律层面讲,借款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即便两人是同居关系,只要借款事实真实有效,出借方权益受法律保护。而判断能否要回钱,证据是关键。
得有借款证据,像借条、借款合同这类书面凭证。它们能明确借款意愿以及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若没有书面凭证,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也行。聊天记录得能体现借款意图,转账记录能证明款项已交付。
要是有充足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对方不还钱,出借方可先和对方协商,要求按约定还款。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法院会依据证据认定借款事实是否成立。借款事实被认定后,法院会判借款方还钱。
但要是款项性质难以认定为借款,比如是恋爱期间的赠与,就不能要求返还。所以,同居期涉及金钱往来,保留好相关证据很重要,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同居期间,小朱借给小丽5万元。双方未签订借条,仅有转账记录。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小朱要求小丽还钱,小丽称该笔钱是小朱对她的赠与,拒绝归还。小朱认为这是借款,遂与小丽协商还款,协商无果,小朱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案情分析:

1、借款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即便双方处于同居关系,只要存在真实有效的借款事实,出借方的合法权益就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小朱需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事实。
2、判断能否要回借款,关键在于证据。小朱虽无借条等书面凭证,但转账记录可证明款项交付,若能补充聊天记录等体现借款意思表示的证据,可增强证明力。若有充分证据,小朱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证据认定借款事实,若借款事实成立,会判决小丽偿还借款。但若款项性质被认定为赠与,则小朱无法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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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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