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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离婚冷静期撤回需提供哪些材料

时间:2026.10.28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823人
律师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需材料分两种情况。自己去撤回,要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要是委托他人代为撤回,除了上述材料,还得提交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且本人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这里要强调,必须是离婚登记当事人亲自到场申请撤回。提交撤回申请后,民政部门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同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这些相关材料存档。
自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刻起,离婚程序就终止了,双方的婚姻关系会继续有效。所以,打算撤回申请的话,要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按照规定流程操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小朱后悔想撤回离婚申请,便自行准备了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离婚登记申请书》和《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小丽因工作繁忙,想委托小胡代为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告知小丽,委托他人撤回除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且她本人要到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对此小丽存在异议,认为自己委托了就无需到场。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当事人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2、若委托他人代为撤回,除上述材料外,要提交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且必须由离婚登记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所以小丽不能仅委托小胡而自己不到场。撤回申请后,民政部门会按要求存档相关材料,离婚程序终止,双方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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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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