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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河边缺围栏,人员落水是否可获赔偿

时间:2026.10.28 标签: 损害赔偿 其他侵权 阅读:1265人
律师解析:
小区河边缺围栏,人员落水后能否获赔偿得看具体情况。按照《民法典》,小区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人对小区公共区域有安全保障义务。要是河边缺围栏,没设合理防护与警示标志,导致人员落水,就属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建设单位或物业得担责。
要是落水者自己故意或有重大过失,比如明知危险还翻越障碍去河边危险区域,那他自己也要担责,赔偿比例看双方过错定。
若人员落水是第三人所为,像被第三人推搡,那第三人担责。要是建设单位或物业也有过错,在其能防损或止损范围内担补充责任,担责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人员想获赔偿,要证明建设单位或物业有过错、自己受了损害,且过错和损害有因果关系。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现场照片、证明事发情况的证人证言、诊疗受伤情况的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居住在某小区,小区河边缺少围栏。一天,小朱在河边散步时不慎落水。小朱认为小区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人未设置围栏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建设单位和物业则认为小朱可能自身存在疏忽,不应由他们完全担责。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小区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人对小区公共区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河边缺围栏存在安全隐患,若未采取防护措施、未设警示标志,构成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2、若小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如明知危险仍到河边危险区域,自身也需担责,赔偿比例依双方过错程度确定。
3、若有第三人推搡导致小朱落水,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若建设单位或物业有过错,在其能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承担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4、小朱要获赔偿,需证明建设单位或物业有过错、自己受损害、过错与损害有因果关系。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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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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