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有过错的善意质权取得情况该如何处理

有过错的善意质权取得情况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6.10.24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991人
律师解析:
善意取得质权是有条件的。出质人没有处分权,但质权人受让动产时是善意的,是以合理价格质押,并且已经交付了质押财产,才符合要求。要是质权人有过错,就可能无法构成善意取得。
如果质权人有过错地“善意取得”质权,原所有权人能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原所有权人行使追回权时,因为质权不成立,质权人不能主张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因为质权人本身有过错,其在占有质押财产时支出的合理费用,不能要求原所有权人偿还,不过可以要求出质人也就是无处分权人承担,毕竟双方可能存在质押合同关系。要是质权人接受质押时没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像没对出质人是否有权处分进行必要核实,这种过错会让其承担不利后果。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质权人有无过错要依据具体情形。若质权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出质人无处分权,还接受质押,就很难认定为善意取得质权。所以质权人接受质押时,一定要尽到合理审查义务,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案情回顾:

小许将小何委托其保管的名贵手表出质给小李借款。小李在接受质押时,未对小许是否有权处分该手表进行必要核实便接受质押。小何发现后主张追回手表,小李则认为自己构成善意取得质权,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善意取得质权需出质人无处分权但质权人受让时善意、以合理价格质押且已交付。小李在接受质押时未对出质人是否有权处分核实,存在过错,难以认定为善意取得质权。
2、因质权不成立,小何作为原所有权人有权行使追回权,小李无法主张对质押手表优先受偿。
3、小李在占有手表时支出的合理费用,不能要求小何偿还,但可基于与小许可能存在的质押合同关系,要求小许承担。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