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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时货物损坏双方所做约定是否有效

时间:2026.10.21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阅读:1283人
律师解析:
运输货物时,双方就货物损坏所做的约定通常是有效的,但得满足一定条件。依据《民法典》,民事主体能自愿订立合同,只要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约定就有法律效力。像运输合同里约定,要是货物在运输中因承运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坏,承运方要担责,这种约定一般有效。
但有些约定可能无效。一种是约定免除一方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责任,或者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这类免责条款无效。比如约定不管啥原因货物损坏,承运方都不负责,就可能被认定无效。另一种是约定显失公平,若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让约定的权利义务明显违背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约定。
要是双方对约定效力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或者按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由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来判定约定的效力。

案情回顾:

小许委托小胡运输一批货物,双方签订运输合同,合同约定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小胡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坏需承担赔偿责任。但运输途中货物损坏,小胡以合同中有一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货物损坏,自己概不负责”的条款为由拒绝赔偿,小许则认为该条款无效,双方就该约定的效力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只要运输时货物损坏双方约定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约定就有效。本案中“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小胡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坏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通常有效。
2、约定免除一方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这类免责条款无效。“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货物损坏,小胡概不负责”的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
3、双方对约定效力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由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判定约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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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泳怡律师,已执业5年,执业地区为广东中山,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法律顾问、房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债权债务、医疗纠纷、公司经营、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907653162,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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