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贪污受贿辩护精选解答 > 怎样对贪污和受贿这两种行为区分

怎样对贪污和受贿这两种行为区分

时间:2026.10.20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823人
律师解析:
贪污和受贿是不同犯罪行为,区分方法如下:
主体上,贪污罪和受贿罪主体大多是国家工作人员。不过,贪污罪主体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行为对象方面,贪污罪针对公共财物,像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等都算。而受贿罪的对象是贿赂,也就是不正当利益,通常体现为财物。
行为方式有别,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侵吞、窃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受贿罪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利。
主观故意不同,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受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的故意。
从法律依据看,二者在刑法里量刑规定有差异。贪污罪量刑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轻重确定;受贿罪量刑按受贿所得数额和情节,依照贪污罪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要结合具体案例全面分析,准确区分这两种罪名。若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据实际情况采取合法解决措施。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何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小许受单位委托管理国有财产,他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了一部分国有财产。小何则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小胡送来的财物,并为小胡谋取了利益。小许和小何都被举报,对于小许和小何的行为应如何定性,是贪污罪还是受贿罪引发了争议。

案情分析:

1、从主体看,小许作为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人员,符合贪污罪主体;小何是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和受贿罪主体均适用。
2、行为对象上,小许非法占有的是国有财产,属贪污罪对象;小何收受的是他人财物,是受贿罪对象。
3、行为方式方面,小许是侵吞公共财物,符合贪污罪行为方式;小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是受贿行为。
4、主观故意上,小许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故意,小何是为谋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故意。综合判断,小许构成贪污罪,小何构成受贿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太原合同事务任佳乐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599人 执业4年
专长:

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优势:

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山西锦初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电话:

15364949810

律师简介:任佳乐律师,山西锦初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同时兼任检察院听证员,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擅长刑事业务、婚姻家庭、公司经济纠纷、侵权工伤以及合同事务等,同时参与司法局以及法律援助中心的义务工作,担任社区、村镇地区等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本着专业高效、积极沟通的办案理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更多>
任佳乐律师,已执业4年,执业地区为山西太原,认证执业律所是山西锦初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364949810,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