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做了财产公证离婚,对方还可以分财产吗

做了财产公证离婚,对方还可以分财产吗

时间:2026.10.1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54人
律师解析:
做财产公证后离婚,对方能不能分财产,得看财产公证具体内容。
要是财产公证明确了夫妻双方名下财产归属,像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某些特定财产归一方等,这公证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按公证处理财产分割。要是公证已排除对方对特定财产的分配权,对方一般不能再要求分割这些财产。
不过有特殊情况。财产协议做了公证,可要是这协议不是双方真实意思,比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侵害方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协议。协议一旦被撤销,财产分割就不按原协议来,对方就可能参与财产分配。还有,如果公证只对部分财产做了约定,没约定的财产要按法律规定分割,对方可能有权分割这部分未约定的财产。
所以,一般按公证内容处理财产分割。遇到上述特殊情形,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做了财产公证。公证约定小朱婚前购买的房产归其个人所有。后来二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小丽认为该房产虽为小朱婚前购买,但婚后自己也参与了部分还贷,应分割该房产。小朱则坚持按公证内容,该房产归自己。此外,对于公证未涉及的婚后一笔投资收益,小丽也要求分割。

案情分析:

1、关于房产,因财产公证明确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该公证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小丽通常不能要求分割该房产。
2、若小丽能证明财产公证是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下签订,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撤销后财产分割不按原协议执行,她可能参与房产分配。
3、对于公证未约定的婚后投资收益,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小丽可能有权利分割这部分财产。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