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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条件能让共同诉讼成立

时间:2026.10.12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1465人
律师解析:
共同诉讼指的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讼,它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二者成立条件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的成立,要求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并且诉讼标的是共同的。诉讼标的共同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像共有财产纠纷里,共有人对财产的权利义务不可分割,他们作为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诉讼标的就是共同的。必要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法院必须合并审理,还要作出合一判决。
普通共同诉讼的成立,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二是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即各个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性质相同,比如多个消费者因购买同一质量问题产品分别起诉销售者,他们的诉讼标的就属于同一种类;三是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且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普通共同诉讼是可分之诉,当事人能选择分别诉讼,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合并审理。
若遇到共同诉讼相关问题,当事人要先判断是必要共同诉讼还是普通共同诉讼,再根据其特点和成立条件,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合并诉讼,也可咨询专业人士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有一套房产,因该房产与小许产生纠纷,小许将三人一同起诉至法院。三人作为共同原告,对房产有着共同的权利义务。同时,小丽、小静、小何三人分别购买了同一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他们分别起诉销售者,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且三人也同意合并审理。

案情分析:

1、小朱、小李、小胡与小许的诉讼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因为当事人一方(小朱、小李、小胡)为三人,且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他们对共有房产的权利义务不可分割,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作出合一判决。
2、小丽、小静、小何起诉销售者的诉讼属于普通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小丽、小静、小何)为三人,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都是因购买同一质量问题产品与销售者产生的纠纷,并且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此为可分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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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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