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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自愿离婚当天能否办理离婚

时间:2026.10.11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876人
律师解析:
两人自愿离婚,当天办不了离婚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得签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从发回执单那天起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能拿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就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要是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等冷静期过了,双方得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发给离婚证。
建议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前,慎重考虑清楚。如果决定离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时间要求办理手续,避免因错过时间导致离婚申请撤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自愿离婚,他们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他们以为当天就能办理好离婚手续,但婚姻登记机关告知他们需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小朱心生悔意,想要撤回离婚申请,而小丽坚持离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且有三十日冷静期,所以两人当天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2、在冷静期内,小朱有权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核实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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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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