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
18500331988
律师简介:杨勇律师,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人民法治》杂志社人民法治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大学生就业创业公益律师团首批律师团成员、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老年维权志愿使者”、胡杨教育基金会理事、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员。荣获中国律师年鉴网“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华律网“城市优享合伙人”推荐律师,多次受邀接受光明日报、中新网、人民网、腾讯网、****等媒体专访,并广泛报道杨勇律师及其团队的办案事迹,累计担任数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杨勇律师及其团队深耕重大商事案件纠纷、刑事辩护、企业投资维权以及刑民交叉疑难复杂案件领域,以企业权益保障为核心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系统化的法律服务,尤其擅长重大疑难案件的二审、再审的改判、发回重审,客户涵盖高等院校、新三板挂牌企业、集团企业、商业、行业协会以及中小微企业,服务行业涉及半导体精密仪器制造、船舶运输、医疗设备、高等教育、资产证券评估、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创业投资、企业纠纷等,办案足迹遍布全国,在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成功为一系列案件改判,为客户挽回或创造经济价值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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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房子以前欠的物业费,一般由原业主承担。这是由于债务随不动产所有权人而产生,原业主在拥有该房子期间形成了物业费债务。不过若拍卖公告有特别约定由买受人承担,或法院裁定要求买受人负担,也可能由买受人负责缴纳欠费。

一般而言,物业无权停业主水电。供水、供电合同主体是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依《民法典》,用电或用水人逾期不缴费,经催告仍不支付,供水、供电公司可按程序中止供应,但物业无此权利。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应合法解决,擅自停水停电致业主损失需担责。若水电自管且合同有约定,依约处理。

收费停车场内车被划,停车场是否担责需视情况而定。若停车场与车主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且停车场存在保管不善的过错,如安保措施不到位等,停车场应担责;若停车场能证明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则可能无需担责。

车辆停在园区玻璃损坏,物业是否有责任需分情况。若物业依合同约定尽到安全保障等管理义务,如设监控、安排巡逻,通常无责;若因物业未履行相关义务,像监控损坏未修、安保巡逻缺失等致车辆玻璃损坏,物业需承担一定责任。

邻居找事儿物业不管时,可先收集邻居滋事的证据,如视频、照片、聊天记录等。之后可向街道办、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反映,请求调解;若问题仍未解决,还可报警,通过警方介入处理;也能考虑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邻居和物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