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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状况下可以把合同给解除

时间:2026.10.09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终止 阅读:1146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
约定解除有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就能解除合同;二是当事人可在合同里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该事由出现,解除权人可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是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形时,当事人能解除合同。具体情形有:因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卖方明确不交付货物;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买方经催告仍未付款;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像交付货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致无法使用,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但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解除合同,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也可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自起诉状副本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胡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小胡向小许交付一批特定规格的货物。履行期限届满前,小胡明确表示无法交付货物。小许要求解除合同,小胡却认为可以延迟交付,双方就合同是否解除产生争议。小许遂向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法定解除合同。本案中小胡明确表示不交付货物,小许有权解除合同。
2、当事人可直接以起诉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所以小许起诉后,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小胡时,合同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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