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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儿可不可以分到耕地补偿款

时间:2026.10.09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461人
律师解析:
出嫁女儿能不能分到耕地补偿款,主要看她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分以下几种情况。
要是出嫁女户口没迁出,还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并且在新居住地没拿到承包地,那她还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资格参与耕地补偿款分配。
如果出嫁女户口已经迁出,不过在新居住地没取得承包地,原集体经济组织也没收回她的承包地,这种情况下她仍能获得耕地补偿款。
而出嫁女户口迁出,还在新居住地取得了承包地,一般会认为她成了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失去了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通常就不能再参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补偿款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规定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和男子权利平等。要是出嫁女合法权益被侵害,可以和相关方协商,也能申请调解,还能通过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早年嫁入外村,户口一直未迁出,在新居住地也未取得承包地。村里土地被征收后发放耕地补偿款,部分村民认为小朱已出嫁不应参与分配。而小朱则主张自己户口未迁,且新居住地无承包地,应享有补偿款分配权。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小朱户口未迁出,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她依然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参与耕地补偿款分配。
2、若小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她可通过与相关方协商、申请调解、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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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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