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房子归属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父母明确说这
出资是赠与儿子儿媳双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这房子就是儿子儿媳的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般按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要是父母没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司法实践里,若父母出资是为儿子
结婚买房,可能会被当成对儿子一方的赠与。但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会综合结婚时间长短、
购房款
出资比例、
婚姻存续期间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分割时会适当照顾出资方父母的利益,给出资方子女多分一些。
如果父母出资买房是借款,不管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儿子儿媳都得还借款。房子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债务也得一起承担。
所以,不能只依据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就确定房子归属。要结合出资性质、父母意思表示等因素综合判断。建议父母出资时,明确出资性质和赠与对象,最好形成书面协议,避免日后
产生纠纷。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丽结婚后,小何父母出资购买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小何和小丽名下。后来两人
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于该
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这是小何父母对他们夫妻双方的赠与,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小何则觉得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且购房款大部分是父母出的,自己应适当多分。
案情分析:1、若小何父母明确表示该出资是赠与小何和小丽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此房产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若小何父母未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司法实践中,考虑到是为儿子结婚购房,虽登记在双方名下,但会综合结婚时间、购房款出资比例、婚姻存续期间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会适当考虑小何父母利益,给予小何适当多分。
3、若小何父母出资是借款性质,不管登记在谁名下,小何和小丽都有偿还借款的义务,房产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也需共同承担。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