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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在审核期间是否通知对方

时间:2026.10.08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450人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制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要是有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在这个过程里,婚姻登记机关按流程操作,对方会知道离婚申请情况。
诉讼离婚方面,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也就是说,从法院受理时起,对方就会被通知到。所以,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离婚申请审核期间一般都会通知对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他们选择协议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发放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冷静期内,小朱反悔,想撤回离婚申请,但小丽认为既然已申请就应继续。小朱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另外,小胡和小静诉讼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小静对被通知知晓离婚诉讼不满。

案情分析:

1、在协议离婚中,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处理,所以小朱撤回申请合法。
2、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按法定程序会在规定时间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小静被通知知晓离婚诉讼是符合法律流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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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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