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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同诈骗,认定标准究竟是什么

时间:2026.10.08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942人
律师解析:
认定单位合同诈骗,要从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入手。
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主观上,单位要有非法占有目的,由单位决策机构按决策程序决定实施诈骗,体现的是单位整体意志,而非个人意志。
客体上,单位合同诈骗侵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客观方面,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骗取对方财物且数额较大。具体表现有: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合同;用伪造、变造、作废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无实际履行能力,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诱骗对方继续签合同;收受对方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等。
单位合同诈骗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才构成犯罪。各地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有差异。若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相关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单位也可能被判处罚金。遇到此类情况,被诈骗方应及时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单位也要加强内部管理,避免陷入合同诈骗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许所在的单位与小何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小许所在单位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先履行了小额合同,诱使小何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小何按合同交付货物后,该单位收受货物后逃匿。小何认为该单位构成合同诈骗,而单位称这只是普通的商业纠纷,不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从主体看,实施诈骗行为的是小许所在的单位,符合单位合同诈骗的主体要求。
2、主观方面,该单位以先履行小额合同诱骗小何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后收受货物逃匿,体现了单位非法占有目的,是单位决策行为体现的整体意志。
3、客体上,该单位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小何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方面,单位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诱骗、收受货物后逃匿等手段,符合单位合同诈骗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特征。若达到当地司法实践规定的数额标准,单位构成合同诈骗犯罪,相关责任人员将承担刑事责任,单位也会被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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