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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里合同履行地要怎样确定

时间:2026.10.08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996人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合同履行地按以下规则确定:
合同双方对履行地有明确约定,且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约定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比如双方明确约定在某地交货,此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若没约定或约定不明,按争议标的确定履行地。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比如一方要给对方钱,收钱一方所在地就是履行地。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不过合同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像租一台设备约定使用地在A市,没其他约定时A市就是履行地。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则从约定。比如网上买软件,买主住所地是履行地;网购实体商品,收货地是履行地。
确定合同履行地,要留意合同条款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等因素,这样才能准确适用法律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小朱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小许未支付货款。小朱遂起诉要求小许支付货款,双方就合同履行地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是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小许则认为应按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确定,即自己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时,若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争议标的是小许支付货款,小朱是接收货币一方,所以小朱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未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应按照法律规定的争议标的确定规则来确定,不能按小许主张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确定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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