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寻衅滋事罪于网络空间怎样去适用

寻衅滋事罪于网络空间怎样去适用

时间:2026.10.0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17人
律师解析:
网络空间里,寻衅滋事罪的适用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网络寻衅滋事行为一般有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或者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等。
要是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且破坏社会秩序,按照刑法规定,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判断“情节恶劣”,要综合辱骂、恐吓的内容、频率以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像长时间、多次对特定对象恶意辱骂,让被辱骂者精神严重受损,或者引发公众对其误解和负面评价等情况。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同样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判断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要考虑虚假信息的传播范围和对社会秩序的实际影响。比如虚假信息引发大量网民恐慌,致使现实社会中的公共活动无法正常开展。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网络寻衅滋事行为会严格审查证据,做到不枉不纵。同时,也会平衡言论自由和法律秩序的关系,保障公民合法的网络表达权利。大家在网络上要注意自己的言行,避免实施上述行为,以免触犯法律。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在网络上因观点不合产生争执,小朱为报复小胡,连续一个月每天在网络平台上对小胡进行恶意辱骂,导致小胡精神状态极差,还引发部分网友对小胡的误解和负面评价。此外,小许编造了一条虚假信息称某商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网络上大量散布,引发众多网民恐慌,该商场当天的正常营业受到严重影响,公共秩序陷入混乱。

案情分析:

1、小朱利用信息网络长时间、多次对小胡进行恶意辱骂,导致小胡精神受损且引发公众误解,其行为符合利用信息网络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形,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小许编造虚假信息并在网络上散布,造成商场正常营业受影响、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符合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规定,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会严格审查证据,同时平衡言论自由与法律秩序的关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贵阳刑事辩护沙璇律师 已认证
5.0分 执业5年
专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

优势: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律所:

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主任

电话:

13078501636

律师简介:沙璇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系统严谨的法学教育,为她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功底与缜密的法律思维。执业路上,她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自律,将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追求融入每一个办案环节,坚守法治底线,恪守执业操守,用心践行执业为民的初心。

更多>
沙璇律师,已执业5年,执业地区为贵州贵阳,认证执业律所是贵州贵漂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078501636,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