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哪些情形下夫妻离婚能主张精神抚慰金

哪些情形下夫妻离婚能主张精神抚慰金

时间:2026.10.0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239人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无过错方在以下情形有权主张精神抚慰金。
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给无过错方造成极大精神伤害,无过错方可主张精神抚慰金。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即与他人同居。此行为破坏婚姻关系的稳定与纯洁,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伤害。因身体和精神都受伤害,无过错方离婚时可主张精神抚慰金。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属于遗弃。这两种行为损害无过错方权益,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判断过错行为是否重大,从而决定是否支持无过错方的精神抚慰金请求。无过错方遇到上述情况,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与婚外异性小静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小丽发现后,精神受到极大伤害,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小朱给予精神抚慰金。小朱则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对小丽造成实质性精神伤害,不同意支付精神抚慰金。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破坏了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纯洁性,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小朱在婚姻期间与小静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属于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2、小丽因小朱的行为精神受到伤害,符合无过错方主张精神抚慰金的条件,法院应支持小丽要求小朱支付精神抚慰金的诉求。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