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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可构成对专利的侵犯

时间:2026.10.02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阅读:1190人
律师解析:
要构成专利侵权,得满足几个条件。
先得有有效的专利权,这是侵权的前提。只有受法律保护的有效专利才可能被侵犯。要是专利过了保护期、被宣告无效,或者没按规定交年费导致失效,就不存在侵权的事儿。
还得有侵害行为,也就是没经过专利权人许可就实施了其专利。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都算侵权。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也算侵权。
侵害行为得具有违法性。要是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像专利权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等情况,就不构成侵权。
侵权人主观上得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明知是他人专利还实施侵权行为,过失是应当知道是他人专利却因疏忽大意实施了侵权行为。不过在专利侵权判定时,就算侵权人主观没过错,只要实施了侵权行为,还是要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赔偿损失时会考虑其主观状态。
如果遇到专利侵权纠纷,被侵权人要及时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满足上述侵权条件。可以先和侵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小胡未经小朱许可,制造并销售了该专利产品。小朱发现后,将小胡诉至法院。小胡辩称该专利可能已过保护期,且自己并不知晓这是小朱的专利,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案情分析:

1、判断是否构成专利侵权,首先要看是否存在有效的专利权。若小朱的专利未过保护期、未被宣告无效且按规定缴纳了年费,那么此条件满足。
2、小胡未经小朱许可,制造并销售其专利产品,实施了侵害行为。
3、小胡若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其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
4、小胡虽称不知是小朱的专利,但在专利侵权判定中,即便主观无过错,只要实施了侵权行为,仍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是否需赔偿损失,则要考虑其主观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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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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