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强制执行程序里,若要暂停执行也就是中止执行,可这么处理。
先明确法定的中止执行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这些情形有:申请人表示能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有理由的异议;一方
当事人是公民且死亡,要等
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一方当事人是
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终止,还没确定
权利义务承受人;法院认为该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要是出现上述情形,当事人能向
执行法院书面申请中止执行,要详细说明事实和理由,并且附上相关
证据材料。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审查,若
符合条件,就会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并送达当事人。
另外,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法定中止执行情形时,也能依职权作出中止
执行裁定。裁定作出后,
执行程序暂时停止。等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执行程序会恢复。当事人可在情形消失后,向法院
申请恢复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的
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小胡偿还小朱借款。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案外人小丽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认为该标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小丽向执行法院书面提出中止
执行申请,详细说明了事实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小朱则认为小丽的异议不成立,不应中止执行,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属于法定中止执行情形。小丽提出异议并书面申请,符合程序要求。
2、法院收到申请后应进行审查,若小丽的异议确有理由,符合中止执行条件,法院应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并送达当事人。待中止情形消失后,执行程序恢复,当事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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