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土地承包精选解答 > 未经承包人许可再次流转有无效力

未经承包人许可再次流转有无效力

时间:2026.10.01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086人
律师解析:
未经承包人许可再次流转土地经营权,其效力要分情况判断。
如果流转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民法典》和相关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得经发包方同意。要是未经承包人许可再次流转,流转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要是流转的是土地经营权,规定指出,流转期限达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没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受让方再流转土地经营权,没取得承包方书面同意,流转合同并非当然无效。不过,承包方有权要求认定再流转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若第三人是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且不应知道流转未经承包人许可,第三人权益受法律保护,承包方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只能向擅自流转的受让方索赔。
所以,未经承包人许可再次流转的效力,要综合流转的权利类型、第三人是否善意等因素来判定。遇到这类问题,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小李,流转期限五年以上且未登记。小李在未取得小朱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又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小胡。小朱得知后,认为小李未经许可流转行为无效,要求收回土地,而小胡称自己并不知晓流转未经小朱许可,主张自己的权益。

案情分析:

1、此次流转的是土地经营权,根据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五年以上,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小李再流转土地经营权未取得小朱书面同意,流转合同并不当然无效。
2、小胡若为善意第三人,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该流转未经小朱许可,其权益受法律保护,小朱不能对抗小胡,只能向擅自流转的小李主张赔偿损失。若小胡并非善意,小朱有权要求认定再流转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所以未经承包人许可再次流转的效力需结合流转的权利类型、第三人是否善意等因素综合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