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公司经营
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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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施亚军律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家985、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四川大学,专业方向为刑事诉讼,师从于中国刑事诉讼法泰斗,左卫民教授,有扎实充分的法律理论功底,严谨认真的治学工作态度,主要执业方向为:刑事案件、不动产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等。 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是联合国南南合作全球智库五大创始机构之一,连续六年蝉联英国律师杂志亚太地区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连续五年蝉联亚洲法律杂志亚洲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二十年来,已累计为350000多家海内外企业提供高度满意的法律服务。 2020年8月,盈科律师事务所蝉联The Lawyer“亚太地区律所100强榜首。此前,盈科也多次获得亚洲法律杂志(ALB)、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等知名法律媒体或权威评级机构授予的奖项。 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隶属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是盈科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成立的第81家分所,是由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直接投资和运营管理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21楼,律所面积达2400余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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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司债券金额达75万属数额巨大。法律规定,伪造、变造公司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数额巨大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等。司法实践中,个人伪造公司债券超五十万即属数额巨大,会在相应量刑幅度内,结合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综合判决。

变造企业债券金额达50万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属数额巨大。个人犯罪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单位犯罪对单位判罚金,主管和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量刑由法院依情节判定。

伪造公司债券金额达6万已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债券总面额超5万就应立案追诉。依据刑法,伪造公司债券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1 - 10万,6万通常属“数额较大”范畴。量刑会综合考量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有自首、立功情节可从轻,是累犯则从重。

伪造公司债券金额80万,已触犯伪造公司债券罪。依据法律,伪造、变造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一万到十万罚金;数额巨大,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二到二十万罚金。此案例中80万属数额巨大情形,可能面临相应刑罚。案件发生后,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维护合法权益。

变造公司债券金额55万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法律规定,变造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变造公司债券面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应立案追诉,55万属数额巨大,通常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相应罚金,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