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消费后,一般不能再分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对
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婚姻存续期间,为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消费,属于合理使用。像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支出,是维持家庭正常运转必需的。财产消耗后,就没有可供分割的财产形态了。
不过,要是一方恶意转移、隐匿、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在
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请求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而且,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后的一定期限内,另一方还能
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判断共同财产消费后能否分割,关键看消费是否属于正常家庭生活开支。正常消费的话,通常无法分割;存在恶意行为,就能依法
主张权利。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家庭有一定的共同财产。后来两人打算
离婚,在
分割财产时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家庭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支出消耗了部分共同财产,不应再对这部分消耗财产进行分割;而小朱则觉得应该对所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包括已消费部分。此外,小朱还怀疑小丽存在恶意转移、隐匿共同财产的行为。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家庭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日常支出属于正常消费,是维持家庭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财产已消耗不存在可供分割的财产形态,所以小丽主张对正常消费部分不分割合理。
2、若小朱能证明小丽存在恶意转移、隐匿、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其可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小丽少分或者不分,还可在发现小丽有上述行为的一定期限内,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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