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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得有六个月的冷静期吗

时间:2026.09.2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94人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期限是三十日,不是六个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自愿离婚,要签书面离婚协议,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能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要是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是冷静期结束,双方还想离婚,就得在这个期限内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另外,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如果想快速离婚,不想受冷静期限制,可考虑走诉讼离婚途径;若选择协议离婚,一定要注意冷静期和后续申请发证的时间节点,避免错过导致离婚申请撤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他们选择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有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但小朱认为离婚冷静期是六个月,对这一规定存在异议。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了,而小丽坚持要离。冷静期届满后,小丽在规定时间内要求办理离婚证,小朱却未配合。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且期限为三十日,并非小朱认为的六个月,小朱对法律规定的认知错误。
2、在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愿离婚,可按规定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本案中小朱未配合,符合视为撤回的情形。而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规定,若小丽坚持离婚可选择诉讼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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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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