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时
债务分割要区分
夫妻共同债务和
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
存续期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
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要是
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就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方面,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不过,要是
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就是共同债务。若认定为个人债务,就由负债一方自己清偿。
实践中,判断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像债务发生时间、用途,夫妻双方是否知情等。如果对债务性质和分割有争议,可以通过
诉讼解决,由法院根据
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认定和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50万。两人离婚时,小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该笔债务,小丽认为此债务是小朱个人名义所借且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不应由自己偿还,双方就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及如何分割产生争议,于是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判断该债务性质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此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小丽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小朱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若小朱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小胡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若认定为个人债务,则由小朱自行承担清偿责任。法院会综合债务发生时间、用途、夫妻双方是否知情等因素,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认定和判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