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
撞人后抱起伤者是否算二次伤害,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要是抱伤者的动作符合正确的急救操作规范,没有因不当动作加重伤者损伤,一般不算二次伤害。事故发生后,及时把伤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进行必要急救等合理救助措施,是值得鼓励的,这属于积极履行救助义务,能避免伤者受到更多潜在危险。
但如果抱伤者的方式不正确,比如伤者可能有脊柱损伤却随意抱起,导致脊柱进一步受损,或者用力不当造成骨折部位移位,就可能构成二次伤害。
从法律方面看,根据
侵权责任编,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要承担侵权责任。若抱伤者的不当行为导
致伤者二次伤害,摩托车驾驶者可能要对二次伤害造成的损失进行
赔偿。不过,要是抱伤者出于善意,并且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通常不用承担二次伤害的法律责任。
建议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若不确定伤者状况,尽量不要随意搬动伤者,可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等待专业救援人员来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骑摩托车撞倒了小静。事故发生后,小朱立刻下车将小静抱了起来。小静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检查发现其脊柱有损伤。小静
家属认为小朱抱起小静的行为造成了二次伤害,要求小朱承担额外
赔偿责任。小朱则称自己是出于救助目的,且并不知道小静脊柱受伤,不应承担二次伤害责任。
案情分析:1、判断小朱抱起小静的行为是否算二次伤害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小朱抱小静的动作符合正确急救操作规范,未加重其损伤,不算二次伤害,此为积极履行救助义务。
2、若小朱抱小静方式不正确,如在可能存在脊柱损伤时随意抱起导致脊柱进一步受损,就可能构成二次伤害。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若小朱的不当行为导致二次伤害,需对二次伤害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其出于善意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则通常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