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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怎样规定彩礼和嫁妆的归属

时间:2026.09.25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阅读:931人
律师解析:
虽然《民法典》没有直接规定彩礼和嫁妆的归属,但可以依据相关规定来判断。
彩礼一般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送给女方的聘金、聘礼。通常,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彩礼就归女方。不过,要是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了登记却没共同生活,又或者婚前给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支持。
嫁妆是女方出嫁时,娘家准备的结婚用品。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前赠与女方的,那就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要是在结婚登记后赠与,赠与人没明确表示只给女方一人,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是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那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遇到彩礼和嫁妆归属问题,建议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咨询律师,准备好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经人介绍相识并准备结婚。小朱按照习俗给了小丽家彩礼。之后两人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小朱认为彩礼应返还,小丽则觉得彩礼应归自己所有。同时,小丽娘家在她结婚时准备了嫁妆,小朱认为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小丽认为嫁妆是自己个人财产。

案情分析:

1、关于彩礼,因小朱和小丽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通常彩礼应归小丽所有,小朱请求返还彩礼若无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2、对于嫁妆,需看赠与时间。若在结婚登记前赠与,应认定为小丽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小丽;若在结婚登记后赠与,赠与人未明确只赠与小丽一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分割;若明确只赠与小丽一人,则属小丽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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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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