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判断夫妻一方对外债权是否属于
共同财产,要依据具体情况。
要是债权是一方婚前取得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一方的
婚前财产属于
个人财产,所以这个债权就是该方的个人财产,不算
夫妻共同财产。
而债权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取得,原则上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通常归共同所有,这里的“所得”包含债权。像婚姻期间,夫妻一方因共同经营活动、提供劳务等合法原因产生的对外债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该债权归一方所有,那就按约定来,该债权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夫妻一方对外债权是否为共同财产,重点在于债权取得时间和夫妻双方有无相关财产约定。要是遇到这类问题,建议先查看债权取得时间,再确认夫妻间有无财产约定的书面协议。若存在争议,可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婚前
借给小胡一笔钱,形成了对外债权。婚后,小朱又因与小丽共同经营的生意,对小许产生了另一笔债权。后来小朱和小丽
感情破裂准备
离婚,对于这两笔债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争议,小丽认为都应共同分割,小朱则认为婚前那笔应归自己。
案情分析:1、小朱婚前借给小胡形成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这笔债权属于小朱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2、小朱婚后因共同经营生意对小许产生的债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所得”包括债权,若无书面约定,此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该债权归一方所有,则按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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