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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离婚就跟别人生小孩是否重婚

时间:2026.09.24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384人
律师解析:
没离婚就跟别人生小孩,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指有配偶的人再和别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和其结婚。法律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重婚,就是有配偶的人和他人登记结婚;另一种是事实重婚,即有配偶的人和他人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
没离婚就和他人生育小孩,要是没和他人登记结婚,也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仅仅生小孩通常不构成重婚。像双方只是有婚外情并生了孩子,但没有对外以夫妻相称、一起生活,就不符合事实重婚情形。
不过,要是有配偶的人和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没登记但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算是同居期间生了小孩,也构成重婚。司法实践里,认定事实重婚会综合考虑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生活、周围人是否认为他们是夫妻等因素。
要是遇到这类情况,相关权利人可以收集证据,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而且,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能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合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与小胡发生婚外情并生育一小孩。小丽发现后认为小朱构成重婚,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给予损害赔偿。但小朱称自己未与小胡登记结婚,也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重婚包括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法律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事实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小朱未与小胡登记结婚,关键看是否构成事实重婚。
2、若小朱与小胡只是发生婚外情生育孩子,未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通常不构成重婚;若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等情形,则构成重婚。小丽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若小朱构成重婚,小丽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要求小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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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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