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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要达到什么情况算结束

时间:2026.09.23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852人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结束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是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最长是十二个月,达到这个法定期限,取保候审就自动结束。执行机关要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要马上执行,还得把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二种是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或不需要继续取保候审。要是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像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等信息变动没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等,已交的保证金会被没收部分或全部。同时根据不同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进行监视居住、予以逮捕。要是司法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取保候审人不需要继续取保候审,也会作出解除决定。解除取保候审时,执行机关要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退还的保证金。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小朱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执行机关发现后,认为小朱违反规定,同时司法机关经审查认为小朱不需要继续取保候审。而此时,小朱的取保候审期限也即将达到十二个月的法定期限。这引发了关于小朱取保候审结束方式及后续处理的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有期限届满和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或不需要继续取保候审两种情形。小朱既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又达到了十二个月的法定期限,符合这两种情形。
2、对于小朱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应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还可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同时,执行机关应及时向小朱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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