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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使用后要给发明人什么报酬

时间:2026.09.21 标签: 知识产权 专利 阅读:1396人
律师解析:
职务发明创造实施后,单位要给发明人相应报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要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单位要根据推广应用范围和经济效益,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合理报酬。
报酬确定方式多样。要是单位和发明人、设计人有约定,或者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就按约定或规定来。若没有约定或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后,单位要从实施该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外观设计专利实施后,单位要从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
另外,单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要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单位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给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合理报酬,保障其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单位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完成了一项职务发明创造,该发明创造被单位实施并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然而,单位并未给予小朱相应报酬,小朱认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自己合理报酬,而单位则以无相关约定和规定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应给予合理报酬。小朱作为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有权获得相应报酬。
2、若单位与小朱没有约定,且单位规章制度无相关规定,对于该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单位应从实施该项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作为报酬给予小朱。若单位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还应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小朱。单位拒绝支付报酬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了小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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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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