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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离婚证的步骤是怎样的

时间:2026.09.20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220人
律师解析:
办理离婚证有以下步骤: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会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就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要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就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二人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提交了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受理。进入离婚冷静期的第20天,小朱反悔不想离婚,便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小丽则坚持要离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撤回申请。所以小朱在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2、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次因小朱撤回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为二人办理离婚登记。若小丽仍想离婚,可通过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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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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