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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律师会见是否要得到许可

时间:2026.09.2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阅读:951人
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里,非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要获许可。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羁押时,除辩护律师外,其他人通常不能会见。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就能会见。其他人员若想会见,得经侦查机关批准。这是由于侦查阶段是调查取证关键期,为避免干扰侦查、串供等,对非律师会见严格限制。
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非律师会见被告人,要经检察院或法院许可。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能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其他辩护人经检察院、法院许可,也能这样做。
而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不限制非律师会见当事人,当事人可自由会见交流。
若想在刑事诉讼中以非律师身份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按规定向侦查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申请许可,获批后才能会见。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可自由与当事人会见交流。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处于侦查阶段。小胡作为非律师想要会见小朱,侦查机关未批准其会见请求。小胡认为自己有权利会见小朱,双方产生争议。后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小许作为非律师申请会见小朱,需经人民检察院许可。而在另一起民事诉讼中,小丽和小静作为当事人可以自由会见交流,无限制。

案情分析:

1、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为防止干扰侦查工作、串供等情况发生,除辩护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外,其他人员会见需经侦查机关批准,所以侦查机关不批准小胡会见小朱符合法律规定。
2、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非律师会见被告人需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许可。小许会见小朱需按此规定经检察院许可。
3、民事、行政诉讼中不存在限制非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情况,所以小丽和小静能自由会见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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