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补偿标准精选解答 > 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资格分耕地补偿款

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资格分耕地补偿款

时间:2026.09.18 标签: 征地拆迁 补偿标准 阅读:1467人
律师解析:
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资格分耕地补偿款,得看具体情况,关键是看她有没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要是女儿出嫁后,户口没从本村迁走,而且在男方所在村也没拿到承包地,那她还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和其他成员一样拿到耕地补偿款。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的,只要户内成员资格没丢,就有相应权益。
要是女儿把户口迁到男方所在村,还在男方村拿到了承包地,这就说明她成了男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就没了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般不能再参与原村耕地补偿款分配。
不过在实际中,有些情况下,就算女儿户口迁走了,但生产生活还和原村集体有联系,像在原村有房子、承担一定义务等,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村民自治等民主议定程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她的份额分配问题。
总之,不能直接剥夺“嫁出去的女儿”耕地补偿款分配资格,要综合考虑成员资格、土地权益等多方面情况。要是权益受到损害,先和村集体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许是姐妹,都嫁出本村。小朱户口未迁出本村,在男方村也未取得承包地;小许户口已迁至男方村,且在男方村获得了承包地。村里分配耕地补偿款时,村委会以小朱和小许都已嫁出为由,拒绝分配给她们。小朱和小许对此不满,认为应区别对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户口未迁出本村,在男方村未取得承包地,她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的原则,只要户内成员资格未丧失,就享有相应权益,所以小朱应获得耕地补偿款。
2、小许户口已迁至男方村,且在男方村获得了承包地,她已成为男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丧失了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通常无法参与原村耕地补偿款分配。若小许有部分生产生活依赖原村集体,可通过村民自治等民主议定程序,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其份额分配问题。若两人权益受损,可先与村集体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